根据国家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特设本次公示,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建设单位:
(略)
二、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略)
咨询机构: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传真:
(略)邮箱:
(略)
三、征询的主要事项
(一)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等方面的影响;
(二)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及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三)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方面的影响;
(四)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一)主要方式:
(略)
公众对于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
(略)
(二)公示有效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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