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安检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4-12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连(略)获取:(略)
(略):JSHC-LGK-(略)-001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34.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关于印发《(略)安全保卫工作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公通〔2021〕257号)规定:“(略)要在主要入口实施安检制度,严防危险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汽油、(略)制造事端。”,加强入院入口管理,有效、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安检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方采购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响应,3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方需要将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连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略)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略)
4.供应商单位:(略)
5.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