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家能源集团海南临高64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修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基本概况:国家能源集团海南临高64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
(略)1.60MVA箱变及7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
(略)坐标:109度36分50.890秒,19度55分12.153秒;
(略)坐标:109度37分14.249秒,19度56分59.080秒。)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国家能源集团海南临高64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修编)竣工环保验收.pdf1.7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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