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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州市橘乡大道(北流至化州高速公路延长线)新建工程施工的补遗书【编号01】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4-12
所属地区:广东 - 茂名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关于(略)01】
(略):YZLMM2024-G5-009-HZZT
(略):JG(略)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略)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13999.1271万元”修改为“13981.743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由“(略)元”修改为“13282.(略)”。
2.招标文件P293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如下: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略)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
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略)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暂列金额是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金额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招标时难以确定的金额,按合同条款规定办理。暂定金额是表明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对此有合同义务。
本项目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投标报价为(略)元,包含于投标总报价,上述暂列金额投标报价为固定金额,投标人须按上述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根据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暂列金额中计量支付:
(1)未包括在合同和图纸中,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且未包含在承包人风险范围之内的一些杂项费用,包括由发包人临时指定承包人进行施工的合同外小工程或劳务支出等;在施工过程中新增的未包含在承包人风险范围内的零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人和发包人指令为加快进度、提高质量所增加的措施费用,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在暂定金额中计量;
(2)如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对承包人工程质量质疑而附加进行的各种检验(如桩基础静载、梁板荷载、结构物破坏性试验、大应变和桩基础取芯检验等),如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费用从本项中进行计量支付;如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相应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能在暂定金额中计量和支付;
(3)零星补充地质勘探;
(4)按合同条款规定,经审批确定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变更工程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或适合在此项费用开支的其他费用。
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按发包人给定的金额计列,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批准使用。
本项目暂估价投标报价按下表金额填报:
(略)子目名称:(略)
102-4(略)总额(略)00暂估价
804-12(略)公里3.(略)00000暂估价
上述暂估价为投标报价固定金额,投标人须按上述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9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
(1)保险费的投保金额为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4.0‰费率计算。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保险费的支付子目,投标人根据此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该保险费一般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此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中标后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该保险费不得高于清单中填报的费用)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
本项目工程保险费投标报价为(略),包含于投标总报价,上述工程保险费投标报价以固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1-1中,不得修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除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之外的承包人装备险、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其他保险等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3)承包人应交纳的所有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税)和他雇用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保险费、施工设备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10本项目安全生产费投标报价为(略)元,包含于投标总报价,上述安全生产费投标报价以固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不得修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安全生产经费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以批准以后,以总额计量。如投标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1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图纸所示自行考虑取土场和弃土场位置,招标人:(略)
3.其他说明
3.1招标人:(略)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需要提供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100章~800章)和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清单、分项工程量清单在投标阶段不需要填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
3.3投标人的投标细目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略)
3.4工程量清单中各个细目的报价与计量支付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
招标人:(略)
2024年4月12日
关于(略)橘乡大道((略)延长线)新建工程施工
的补遗书【编号01】
(略):YZLMM2024-G5-009-HZZT
(略):JG(略)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略)
修改或补充,本补遗书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约束作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13999.1271万元”修改为“13981.743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由
(略)元”修改为“(略)元”。
2.招标文件P293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如下: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
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
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
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
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
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略)的,
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
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
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
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
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
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
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
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
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
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付的费用,已包括
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暂列金额是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金额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招标时难以确定的
金额,按合同条款规定办理。暂定金额是表明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对此有合同义务。
本项目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投标报价为(略)元,包含于投标总报价,上述暂列金
额投标报价为固定金额,投标人须按上述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根据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
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暂列金额中计量支付:
(1)未包括在合同和图纸中,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且未包含在承包人风险范围之内的一
些杂项费用,包括由发包人临时指定承包人进行施工的合同外小工程或劳务支出等;在施工过程中
新增的未包含在承包人风险范围内的零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人和发包人指令为加快进度、
提高质量所增加的措施费用,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在暂定金额中计量;
(2)如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对承包人工程质量质疑而附加进行的各种检验(如桩基础静载、
梁板荷载、结构物破坏性试验、大应变和桩基础取芯检验等),如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检测费用由
发包人承担,费用从本项中进行计量支付;如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相应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不能在暂定金额中计量和支付;
(3)零星补充地质勘探;
(4)按合同条款规定,经审批确定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变更工程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发包人认
为需要或适合在此项费用开支的其他费用。
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按发包人给定的金额计列,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批准
使用。
本项目暂估价投标报价按下表金额填报:
(略)
子目名称:(略)
单位:(略)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02-4
(略)
总额
1
380000
380000
暂估价
804-12
(略)配电工程
(略)公里
3.014
132714
(略)
暂估价
上述暂估价为投标报价固定金额,投标人须按上述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9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
(1)保险费的投保金额为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4.0%费率计算。工程
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保险费的支付子目,投标人根据此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
该保险费一般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此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
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中标后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该保险费不得高于清单中
填报的费用)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
本项目工程保险费投标报价为(略),包含于投标总报价,上述工程保险费投标报价以固
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1-1中,不得修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除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之外的承包人装备险、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其
他保险等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
独报价。
(3)承包人应交纳的所有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税)和他
雇用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保险费、施工设备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
之中,不单独计量。
2.10本项目安全生产费投标报价为(略)元,包含于投标总报价,上述安全生产费投标报价
以固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不得修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安全生产经费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生产条件
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
以批准以后,以总额计量。如投标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
应在本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1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图纸所示自行考虑取土场和弃土场位置,招标人:(略)
中考虑了取土和弃土的运距,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结合自身情况自行考虑取土和弃土运距,招标
人不因取土和弃土运距的改变而对投标人的中标单价进行调整。
3.其他说明
3.1招标人:(略)
投标报价汇总表。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需要提供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100章~800章)和投标报价汇总
表。工程项目清单、分项工程量清单在投标阶段不需要填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由
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
3.3投标人的投标细目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略)
3.4工程量清单中各个细目的报价与计量支付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
付规则。
招标人:(略)
2024年4月12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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