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于2024年4月11日组织开展了新贤城110kV
(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14日。
建设单位:
(略)
附件1:新贤城110kV
(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6.9MB,下载次数1
附件2:新贤城110kV
(略)工程验收意见.pdf240.3KB,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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