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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原料液硫货运代理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17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招标文件
(略)现需采购进口原料液硫货运代理,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略)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略)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略)
(五)中标公示:(略)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略).cn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服务内容概述
1.任务概况:国外进口原料液硫,需在港口办理商检费、货运代理及报关事宜.
2.港口地点:(略)
3.任务量:每月约8000吨
4.合同期从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到期后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可续签一年。
(二)投标及运输要求:
1.本次招标根据附件“报价单”上所列报价,中标单位:(略)
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所指的其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将本协议项下的海运代理事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意第三方。否则,中标方应向索普股份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索普股份任何损失的,均由中标方予以双倍赔偿。
2.要求:
中标方在履行协议期间,应自行负责自己一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中标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或非因索普股份原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导致中标方自身或/及索普股份或/及任意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因此而导致任意第三人向索普股份主张权利的,中标方应全额负担索普股份由此负担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权司法或行政机关裁决而须支付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律师费、其他法律责任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等)。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营业执照》、《进出口代理资质证明》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服务品质与服务态度,提供7×24小时服务,具备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五)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业绩证明,如合同等;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略)
(二)付款方式:(略)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略)
投标需提供报价书纸质版,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盖章以标袋形式密封,标袋封口处必须加贴“封条”,封条“格式自定”,封条上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标袋封面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略)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略)(略)硫化事业部
地址:(略)
邮编:212006
收件人:岳雪涛
联系电话:(略)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略)
联系单位:(略)
地址:(略)
招标业务联系人:(略)
招标部门负责人:钱鸿亮电话:(略)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略)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略)
2.对未中标的单位:(略)
3.中标人应在招标结果公布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略)
(三)流标
招标人:(略)
(四)废标
1.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略)
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略)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略)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招标人:(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因中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略)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略)
(三)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四)招标人:(略)
(五)(略)硫化事业部所有。招标业务监督电话:(略)0、(略)
(略)
1.报价单
品名
含税价格
(元/吨)
税率(%)
备注
液硫货运代理费
2.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我公司郑重承诺:(略)自主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中标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略)自主公开招标的各项管理要求;(略)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略)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略)将承担法律责任,(略)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略)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略)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7.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略)
投标单位:(略)
日期:
附件2:供应商管理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服务、施工、运输等供应商,(略)招标要求,均视为合格供应商,(略)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一、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一)管理职责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略)所需的技术要求。
3.(略)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风险控制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由供应保障部负责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在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供应保障部统一管理。
(三)供应商积分考核
供应商积分从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累计积分作对应处理。使用部门、供应保障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两种情形。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1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扣分10分及以上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1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四)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9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每次扣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每次扣1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每次扣2分。
(3)延期交货,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每次扣10分。
(5)运输单位:(略)
3.售后方面
(1)(略)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每次扣1分。
(2)(略)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每次扣3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每次扣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签订,每次扣3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每次扣10分。
(3)(略),每次扣1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每次扣2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每次扣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每次扣10分。
5.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将直接列入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的。
(2)出现串标、围标、陪标,或者以损害其他诚实竞争者的利益谋求中标的。
(3)(略)最终被法院裁定为败诉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6.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略)申诉。(略)给予书面回复;申诉理由不成立,风险控制部给予回复后,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采取重复申诉,(略)经营秩序,每次扣3分;投标人在申诉过程中拒不接受解释,存在无理取闹、恶意投诉、捏造事实、(略)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每次扣10分。投标人对同一事件的无效投诉或1年内累计无效投诉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含3次),均直接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永久性停止合作。
二、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略)要求,原则上满1年以后,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相关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略)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附件3:
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中标后请转发给您的承运方,(略)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略)厂区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等危险危害特性,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醋酸、甲醇、醋酸乙酯、乙醇、一氧化碳等,进(略),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略),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GPS(略)
3、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确保车况完好,随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险品”标志,进(略)内严禁超速等(厂区最高行驶速度30KM/H),必须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略)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员定位卡。(略)行驶。
5、车辆进(略),应在(略)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停放,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生产(略)域的,必须随车配好安全帽,下车即必须按规定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略)域。
7、进入(略)域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8、(略)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应服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操作的,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略)域,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钉鞋,禁止在易燃(略)域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10、夏季醋酸乙酯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钥匙,做好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以及装卸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有无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老化。装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禁启动车辆,易燃(略)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泄漏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略)
2024年液硫货代招标文件(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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