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
(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DGZGT-[2024]4号)
经大厂回族
(略)人民政府批准,大厂回族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
(略)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略)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
(年)
土地出让保证金
(万元)
土地出让起始价
(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高度
(层数)
建筑
密度
(系数)
1
(略)3GB00281
梨园大街北侧、
(略)西侧
14928.07
医疗卫生用地
R≤1.5
X≥35%
H≤24米
C≤40%
50
1300
2595
上述公示内容以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略)大厅(大厂高新技术
(略)内西门二层)领取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境外单位:
(略)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略)大厅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6时。报名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6时,16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大厂回族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年5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回执单》。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24年5月11日10:
(略)第一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次出让公告在中国
(略)场网(
(略))、
(略)(http://
(略))、《廊坊日报》上公开发布。
(6)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7)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8)受让人在拍卖会上竞得标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后,需按《土地拍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拍卖服务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9)大厂回族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略)
出让人:大厂回族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拍卖人:中恒嘉钰(北京)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邮箱:
(略)
中恒嘉钰(北京)
(略)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