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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项目区第二(施工)标段(二次)

所属地区:新疆 发布日期:2024-04-20
所属地区:新疆 - 和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新疆维吾尔(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略)
第二(施工)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略):新疆维吾尔(略)·和(略)2.项目规模:升级改造4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略)
E(略)(略)新疆维吾尔(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略)第二(施工)标段(二次)150升级改造尼雅、乌鲁瓦提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略)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略)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略)”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略)(略).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略)(略)“办事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略):302.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新疆维吾尔(略)(略)、《新疆日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略)(略)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2023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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