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月结算,第三个月初付款,按现行银行结算方式(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一票结算。
1.近三年运输业绩(2021年-2023年)其中任何一年疆煤出区发运量不低于10万吨,提供合同复印件,报价时在备注栏说明,评标时查验。
2.采购选供应商原则:满足招标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煤炭运输批车等相关服务。乙方应及时落实铁路运输计划、组织煤炭铁路敞车转运,安全、准时、准确地将煤炭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4火车月度运输量不得低于甲方月度发运计划的80%,火车月度运输量不得低于甲方月度发运计划的80%当月运输量与当月计划发运量(80%为基数)差额部分按照10元/吨考核。考核费用在结算物流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除甲方自身原因外,乙方不得以货车集中到达、无法请车、铁路检修等理由,拒绝考核。遇特殊情况,经乙方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协商解决。
5.数量考核:出矿数量与到厂轨道衡数量每季度作比对,当途损量>1.2%的部分全部由承运人承担。乙方承担部分按“损失的煤量×当月加权煤价”进行赔偿,费用从结算物流费中扣除。
6.质量考核:按当季出矿加权热值与电厂到厂加权热值进行比对,当到厂加权热值低于出矿加权热值 100千卡/千克时,热值每下降1千卡/千克,结算单价降低0.05元/吨。考核费用从结算物流服务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中途出现换煤、煤里加水追究法律责任并报案。站台内过磅后出现放水现象,甲方在明确照相和摄影取证后直接发布考核单,每出现一次考核5000元并在运费里扣除。
报价保证金:报价前按1元/吨标准收取,未缴纳报价无效。
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国能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账号:01156122008996701,行号:301100000162。中标后按5元/吨标准收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需缴纳保证金,7个工作日需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弃标。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