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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所属地区:甘肃 发布日期:2024-04-22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办法》结合大厅实际情况,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内容包括: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4.电梯运行维护;5.空调系统运行维护;6.消防系统维护;7.环境卫生管理;8.绿化管理;9.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10.传达、保安、秩序管理;11.会议服务;12.取暖系统维护;14.排风送风系统维护;15.电力实时在线检测系统。相关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及要求均按照《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办法》(兰机管〔2023〕11号)执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3.7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民安大厦建成于1997年,是集商用、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厦。大厦分A、B两座塔楼,总建筑面积约为7.3万平方米,其中1—6层是裙楼(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7层以上是写字楼,并配套建设有地下一层停车场,地下二层水电暖设备层和防空工程。供水、供电、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等系统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专为1—6层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供暖、制冷的设备分别放置在大厦地下一层和7层平台,并且由民安大厦物业处负责提供供暖和制冷服务。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00年起对民安大厦进行了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目前民安大厦共有92家办公单位,入住率达到100%,该公司的物业服务质量受到了民安大厦业主单位的一致认可。由于民安大厦所有业主单位共享水、电、暖、消防、安全监控等公共设施设备,且民安大厦作为一个整体建筑无法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本项目拟从原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处续签合同,以保证民安大厦的整体管理和运行效率。经专家论证,民安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具有特殊性和专业性,需要与大厦的建筑结构、设备系统、运行模式等相匹配,只有原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为保障民安大厦1—6层的物业服务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将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单一采购来源的供应服务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4-222024-04-29

四、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存在异议,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注明反馈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向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陈学红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

联系电话:481823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46号

联系电话:0931-810503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霞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786号

联系电话:0931-460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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