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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供电段新增27.5kV电流互感器、27.5kV电压互感器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南京供电段新增27.5kV电流互感器、27.5kV电压互感器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略):STNJGD-2024-WZJJ-14)

1.采购条件
(略)南京供电段新增27.5kV电流互感器、27.5kV电压互感器物资采购采购人:(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报价物资符合其经营范围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本次报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抵扣联)。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3、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经营无亏损;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告(报价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报告)。4、质量保证能力:(1)报价人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的生产或经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交货进度要求;(2)报价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3)(略)和技术规格书要求。(4)投标产品须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出具投标产品近3年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供货合同。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7.售后服务:(1).供方提供增值税13%专用发票。(含抵扣联);(2)供货时间:中标后20日内供货;(3)供货地址:(略)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4.(略)(https://(略))注册供应商。(略)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09:00至2024年4月29日09:00(北京时间)(略)(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略)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4:00,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电子邮件:/
(略)址:/
开户银行:/
(略):/

8.其他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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