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安庆经开区高铁新区南塘之家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4-25
公告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安庆经开区高铁新区南塘之家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项目编号

H0GC24A01G059

招标人

安庆经开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陈先生             

电话:0556-8862061  

最高限价

468166228.88元

代理机构

安庆皖宜高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皖宜高科办公室

电话:0556-599996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4249时30分

计划工期

1096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第一中标候选人

  称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庆磐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期

1096日历天

  址

武汉市关山路 552 号(牵头人

投标价(元)

414327112.56

项目负责人

余新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422019202001821

技术负责人

韩世高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北新院一期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兴隆街道保水村二期(5、6、7组)安置房等6个项目

2.皖新春江明月阅麓苑项目一标段总承包施工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中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期

1096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余井镇田乐村枫树组景辉商住楼104室(牵头人)

投标价(元)

414444154.12元

项目负责人

徐伟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342019202003692

技术负责人

张永新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青岛实验初中(李沧校区)项目荣获2023 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

企业业绩

1.青岛实验初中(李沧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10-3-2地块

第三中标候选

  称

安徽恒水公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兴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期

1096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天柱山东路 506 号(牵头人)

投标价(元)

414373930.63

项目负责人

苑学营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322014201500975

技术负责人

柏莲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乐府兰庭三期24#楼荣获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企业业绩

1.红星花园二期工程三标段

2.左岸嘉园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限,联系电话:0556-599996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公告.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业绩、奖项.zip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