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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环评公示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略)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拟在现(略)占地范围内利用北侧空闲土地实施扩建,在现有年宰杀生猪30万头的基础上新增5万头肉牛的宰杀能力,企业设有相应的(略)(略)、冷库、(略)等内容,可实现肉制品检疫、屠宰、销售一体化。本次项目扩建完成后,将对促进(略)市的畜牧业发展,为(略)(略)民“菜篮子”提供安全可靠的新鲜猪肉、牛肉,进而保障公共卫生的安全,推动(略)生态文明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略)青云桥村,本次评价涉及环(略)、学校,主要包括有潘村、大新村、西邮村、高畈村、杨梅山村、店口村、山坎上村、金鑫花园、百(略)(略)实验中学、(略)职业高级中学、富春大青小学、富春大青幼儿园、富春春蕾小学、富春第十小学、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富春实验学校、富源幼儿园、海艺韵幼儿园、(略)(略)(略)(略)等。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为(略),附近地表水青云浦(笕浦江)、南渠、三桥溪等均为三类水体,声环境2类(略),项目占地土壤为第二类建设用地。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和可能的环境影响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牲畜待宰、屠宰车间及配套设施(粪便暂存、废水收集、污水处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异味,主要成份为H2S和NH3,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加强车间封闭性、做好各项除臭收集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二级标准要求及其它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有限;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屠宰废水、牲畜运输车辆及车间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喷淋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等,项目扩建完成后将建有2(略),其中生猪(略)域的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由新建污水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能力200m3/d,工艺采用除油前处理+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DW002);肉牛(略)域的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通过现有老污水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能力300m3/d,工艺采用除油前处理+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后达标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肉牛屠宰废水一并汇合达标纳管排放(DW001),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地表水环境,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项目在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后,不会对附近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病死牲畜、不合格肉品、不可食用内脏、碎肉、(略)进行无害化处理;牲畜粪便、(略)作为有机肥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含水率≦60%)作为肥料外售农户综合利用;猪毛、蹄壳外售综合利用;等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检疫废物、废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略)
项目噪声主要为新增屠宰肉牛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2类标准要求。
故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预期效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所示。
表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1、全厂排水采用雨污分流;
2、新增肉牛(略)域废水(肉牛屠宰废水、肉牛运输车辆及车间地面冲洗水、肉牛屠宰车间废气处理喷淋水、初期雨水)经现有老污水处理站(除油前处理+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絮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DW001)。
3、现有生猪(略)域废水(生猪屠宰废水、生猪运输车辆及车间地面冲洗水、生猪屠宰车间、新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喷淋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除油前处理+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絮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DW001);
4、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同肉牛(略)域废水汇合后一并达标纳管排放(DW001);
5、加(略)(略)的维护管理,(略)的正常运行;
6、要求企业污水站配备必要专业人员,并设置水污染物监测实验室;
7、(略)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
8、企业设置1个污水总排放口,并安装废水流量、pH、COD、氨氮等因子在线监测和刷卡排污装置,(略)
9、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排(略)(略),要(略)(略)
10、生猪(略)域、肉牛(略)域废水分别经两个排放口分开排放。
(略)已铺设到位,项目废水可(略)(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属易生物降解的有机废水,本次项目扩建完成后企业建有2(略)(略)处理后,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以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略))后(略)(略)排放;
(略)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放主要水污染物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略))中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主要指标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一级A标准。
废气
1、生猪屠宰车间、生猪粪便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厂房,生猪废水收集池采用加盖封闭,各区域采用整体集气的方式:(略)
2、肉牛屠宰车间、肉牛粪便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厂房,生猪废水收集池采用加盖封闭,各区域采用整体集气的方式:(略)
3、老污水处理站各池底采用封闭加盖,废气经引风设备引入1套二级喷淋吸收塔吸收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4、新污水处理站各池底采用封闭加盖,废气经引风设备引入1套二级喷淋吸收塔吸收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5、生猪、肉牛待宰车间加强封闭性,待宰车间粪便日产日清,(略),定时喷水除臭,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6、天然气锅炉改为电能锅炉。
本项目运营期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等产生的H2S、NH3等恶臭污染因子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相关标准值;
地下水及土壤
清污分流;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厂区内应对不同(略)域设(略)防渗;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危废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噪声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风机、搅拌设备、泵类设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震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类标准
固废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各类废物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废物暂存于专门的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事故应急措施
1、废水应急收集设施。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1个,总容积250m3,事故应急池平时空置,与污水处理站相连。
2、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贮存场所附近须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砂、活性炭等堵漏物资。液体化学品四周必须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液进入污水处理站或土壤。危化品仓库内安装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报警装置。
3、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污水2个排放口均需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杜绝废水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4、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应纳入事故应急池,消除安全隐患后视情况作处理排放或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略)
5、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略)
6、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建立全厂应急体系。
7、建设单位:(略)
注: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以及《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略))中的废气、废水产污环节、排放形式、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表内容,本项目采取的二级喷淋除臭工艺以(略)综合污水处理站除油前处理+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絮凝沉淀工艺均为可行性技术。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影响可降低最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可维持不变。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要点
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拟建地位(略)青云桥村大青屠宰场现(略)内;项目各项污染物经环保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有限,可维持现有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卫规划、国(略)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要求,符合(略)“三线一单”环(略)管控要求。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略)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本人亲访或电话、信函、即时通讯软件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略)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0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略)
(略)络公示、报纸公示以及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镇、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略)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0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略)
公众意见可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具体下载链接地址:(略)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略)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建设单位:(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略)
十、环保部门、环评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审批环保部门:(略)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电话:(略)1

公示发布单位:(略)
公示发布日期: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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