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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江苏(苏州吴江)地方成品大米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委托,江苏粮油商品(略)场暨苏(略)场举办本次地方成品大米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略)
交易时间:2024年4月29日10:30
交易方式:(略)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略)

品种:江苏产粳米(2023年7月加工生产)
数量:800吨,分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并签署交易承诺书(如附件四)。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卖方指定仓库车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略)/吨,竞价阶梯5元/吨,收取中标方成交金额2‰的手续费。
三、交易资格
1、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略)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各类企业,参与企业需向委托方提供《苏州成品大米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略)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未向委托方报名、未通过审核会员不得参与本次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略)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略)会员的单位:(略)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略)(略)(略)1
六、交割事项:成交后买受人将货款汇至(略)(略)开具出库单,凭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略)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交割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前交收完毕(具体情况联系库主任)。提货逾期按违约处理,按照《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处理,将买方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分别划拨给卖方和(略)场。如遇天气原因,需提供延期提货函,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延期提货。
七、其他事项
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略)
1、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收,逾期按违约处理。2、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的买方,均视同认可标的的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里提出异议。3、数量以包数清点为准。中标买家不得以大米原包装用于商业用途。
八、联系方式:(略)
(略)
冯经理:(略)
(略)库:
陈主任(略)
江苏粮油商品(略)场:
张明(略)
李佩璇(略)
孙先生(略)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略)
(传真)(略)(财务部)(略)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略)(略)
2024年4月26日
附件:附件:苏州吴江储备粳米销售交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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