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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澄迈县永发镇南轩村传统村落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单位的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海南 - 澄迈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建设局
关于(略)南轩村传统村落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单位:(略)

按照工作安排,我局拟对(略)南轩村开展环境提升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流程,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略)
一、项目名称:(略)
(略)南轩村传统村落环境提升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略)南轩村。项目总投资控制在500万元以下,拟建设内容包括:
(一)建筑立面改造工程
包括对部分损坏的火山岩古建筑进行修复,对部分不符合传统风貌建筑进行更新改造。
(二)道路改造工程
(略)、传统巷道进行更新改造,使其在满足人车通行需要的同时保留历史风貌;(略)给排水设施,满足村内给排水需要。
(三)环境与生态工程
对村容村貌进行梳理提升,对部分广场、人员集中地进行改造优化,对(略)域加装监控,(略)水平,以祠堂、土地庙、古树等为依托打造民俗展示点,建设完善消防设施,对历史文化建筑、名人故居挂牌标示。
三、采购单位:(略)
(略)建设局。
四、服务内容
(一)完成(略)南轩村传统村落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工作。本项目不提供基础测绘图,投标人需自行考虑。
(二)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开始算起,至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为止,预计服务期30日历天。
五、报价要求
本次初步设计及概算费用采用下浮率报价形式,(略)出具的审核结果中初步设计及概算费用乘以(1-下浮率)。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单位:(略)
六、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专业的服务人员。(略)站((略).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完成概算编制的能力;投标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在本单位:(略)
(四)2020年至今承担过政府机关的1项及以上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的设计及造价咨询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八)在经营期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价文件一式贰份,其中,纸质版壹份、电子版壹份,电子版文件拷入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以上材料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载明详细联系方式:(略)
(二)报价文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可加盖电子公章或扫描盖章纸质件),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略)(略)(略)站、(略)(略)站查询截图,截图加盖单位:(略)
3.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020年以来承担过符合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证明(如合同)。
4.提供2023年任意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略)提供成立时间至今的财务报表。文件加盖公章。
5.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略)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服务方案。方案中要明确该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数、执行人员的具体情况。提供执行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略)
8.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的报价函。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八、成交人确定
(一)评定原则。选聘工作由采购单位:(略)
(二)当第一候选单位:(略)
(三)中选结果将在(略)(略)公示3天。
(四)中选的单位:(略)
九、报名时间、地点:(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址:(略)
(三)联系人:(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略)(略)站及线下公示栏发布。


(略)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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