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督导评估与创建工作:将深入推进“两项创建”督导评估工作,旨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创建规划落地见效,实现督导评估进程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双提升”。同时,召开相关推进会,
(略)谋划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
(略)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略)的工作。
二、提升督导
(略)管理质效:贯彻
(略)、区教育督导
(略)工作指引,优化教育督导
(略)设置,提升责任督学履职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督导
(略),并落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加强评估监测导向引领:完善各类评价评估指标体系,优化评价方案,并有效发挥评估引领和指标导向作用。
四、强化督导队伍建设:及时补充、调整
(略)督学,并加强督学政策法规、督导条例和业务知识、督导技能的学习培训,以持续提升责任督学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五、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并实施均衡发展评估方案,
(略)域内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六、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强化政府保障,巩固学前教育成果,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保育质量与办园整体水平。
七、做好管理与“双减”专项督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培训机构队伍建设和业务管理。
八、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做好上级部
(略)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迎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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