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第一饲料厂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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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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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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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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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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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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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略)第一饲料厂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486.8K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第一饲料厂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6.5MB,下载次数0
附件3:
(略)第一饲料厂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pdf106.7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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