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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广告媒体资源经营意向合作人调研公告

所属地区:香港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香港 - 香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我司将启动苏州轨道交通广告媒体资源经营合作事宜,现向满足条件的潜在合作人进行(略)场调研,请有意向合作的广告媒体资源经营商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我司不排除对意向单位:(略)
一、合作范围
苏州轨道交通广告媒体资源,暂定为1、2、5、6号线平面媒体广告资源经营权,不含①1、2号线列车媒体和2号线((略)站至桑田岛站)媒体资源;②PIS媒体资源;③语音广播媒体资源。
二、合作模式
(略),共同经营苏州轨道交通广告媒体资源。
三、潜在合作人条件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资本若为外资,以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2、具(略)轨道交通平面广告媒体经营经验。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略)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1)(略)(略).cn)查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略)(略).cn/shixin)查询,未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潜在合作人为同一个单位:(略)
四、(略)条件
1、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一次性实缴);
2、股东情况:合作人持股60%,我司持股40%;
3、利润分配:我司分配比例应不得低于持股比例,并可提供优化方案在商业计划书中明确;
4、(略)的最高权力机构,(略)重大事项以及广告经营权相关的重要事项,必须获得全体股东同意;
5、董事会及议事规则:我司派1名董事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决议重大事项必须获得全体董事同意;
6、经营管理机构:我司委派1名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经营层管理,(略)承担,薪资方案可在商业计划书中明确。
五、填报内容
1.各潜在合作人请按照本公告附件要求填报及提交,资料、信息尽量完整,附件所填表内不适用的内容可缺省,其他需说明内容可自拟格式添加。所提交资料我司将严格保密,且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略)
刘研(略)0
2.本公告公布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8日,资料接收时间为2024年5月8日13:00-17:00。资料纸质文件盖章密封后,同时附全套资料电子文件(U盘),(略)西侧裙房116室。
3.请潜在合作人认真对待,所提交资料可能影响合作机会。(略)外,其余媒介未经授权不得随意节选或转载,我司保留对信息不法盗用、滥用的追索权。
4.潜在合作人应认真阅读公告中所有的事项及要求,按公告的要求递交相关资料,并承诺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略)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意向合作人调研表;
附件一、意向合作函;
附件三、报价表;
附件四、其他需要提交资料;
附件:苏州轨道交通广告媒体资源经营潜在合作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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