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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结(略)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上半年(略)教育局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略)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福(略)的中国公民;
2.持有福(略)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就读于福(略)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福(略)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略)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略)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略)”((略).cn)查询或通过“(略)”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略)”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三)其他认定要求条件
1.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语音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略)体检合格。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事项
(略)上报名,(略)(略)(略).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略)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报名前请查阅“办事指南”,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操作手册”中“(略)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略)”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
2024年上半年(略)(略)报工作根据不同人员类型分两个确认点进行,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略)报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符合上述条件和认定范围的申报人员,网报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8日17:00,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略)教育局”。
1.就读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现场确认点应选择“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2.其他申报人员现场确认点应选择“(略)二层东厅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二)注意事项
1.(略)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略)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应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4.网报时以“在校生,最后一学期”身份进行报名的(即网报时未取得认定要求的学历证书),(略)将个人信息修改为非在校生,并核验学历信息。
5.(略)报填写学历信息(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除外)及普通话水平信息时,(略)比对核验(选择“核验学历”“核验证书”类型,(略)(略)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系统将显示为待核验,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现场办理。
如申请人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略)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略)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略)网上服务大厅”((略).cn)进行学历认证。
(略),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留意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或情形发生变化,(略)报信息。
三、体检
2024年上半年(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委托(略)医院进行。
参加2024年上半年(略))的通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员自理。体检费用:普通教师资格416.33元、幼儿教师资格432.33元(女性尽量避开经期)。
(一)体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2日,逾期不办理,(略)络预约,具体如下:
1.点(略)→健康体检科→选择体检日期。
2.体检当日带好医保卡或就诊卡及身份证,(略)(略)(略))。
(二)(略)(略)(略)口往北200米);体检预约电话:(略)0,体检复查电话:(略)0,报告领取电话:(略)0)。
(三)体检流程
1.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医保卡或就诊卡参加体检,(略)提示到相应登记窗口开单。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分为:①普通教资②幼教(女性须填写妇科知情同意书)。
2.完成登记、领取体检指引单、缴费后乘坐体检科内电梯至2楼根据指引单上各个项目进行逐步检查。
3.DR(略)放射科检查。
4.超声检查完后进行尿液检查。((略)卫生间收纳箱)
5.幼儿园教师(女)资格体检尽量避开经期,因例假无法完成幼教妇科检查项目的,须在体检表封面用铅笔标注“妇科未检”,并告知收单处工作人员,指引单由个人携带保管,(略)妇科补检。教师(女)体检亦尽量避开经期,否则会影响尿常规指标。
6.体检报告由个人领取,可在所有检查项目完成后三个工作日((略)公告为准)将体检指引单交给健康体检科登记处5号窗口打印报告,检后咨询室医生签名后到登记窗口盖章。
报告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周六上午8:00至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及周日不能领取!
7.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做进一步检查或对初次检查项目进行复查。请在周一至周六的上午(8:00-12:00)(略)复查!部分复查项目需空腹:血糖、上腹部彩超!特殊项目检查异常者,医院会直接电话通知受检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若因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不合格者,(略)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五)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温馨提醒: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部拍片检查)。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者,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宜,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物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4.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并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视力不能达到4.8以上者请自备能将视力矫正到4.8的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6.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有关部门(学校)(略)的安排,(略)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四、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确认的对象、地点:(略)
1.就读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现场确认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地点:(略)
2.(略)上申报成功的申报人员
(1)现在确认地点:(略)
(2)确认起止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2日(含)(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3)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即来即办”,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请通过“闽政通”APP预约现场确认,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避免扎堆办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预约方式:(略)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略)报上传照片一致,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申请时身份材料。
(1)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略)
(2)持(略)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略)户籍申请人应提供《(略)居住证》原件。
(3)以2024年福(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2024年福(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略)”(https://(略).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略)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址:(略)
(5)驻福(略)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士兵)或警官(士兵)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略)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略)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学历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略)(略).cn在线申请。(略)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略)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略)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需经本公告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略)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略)(略).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8.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略)(略)教育局7层人事科,联系电话:(略)
注意事项:(略)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略)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略)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
1.非现场确认时间,请咨询(略)教育局:(略)0(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从6月1日起,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3:00-6:00]);
2.现场确认时间,(略)二层东厅社会事务综合窗口:(略)5(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五)为方便联系与沟通,认定申请人可加入其中一个QQ群:(略)(略)(略)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交流1群或(略)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交流2群)。
(略)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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