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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28

项目概况

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 JSZC-321084-YZKD-C2024-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84-YZKD-C2024-0011

项目名称: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5035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9.50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坡面整治出新、建筑物出新及维修、河道两岸绿化等项目施工,主要包括强林中心河、张轩郭庄河、中心河(龙腾村)、兴北中心河、东角中心河、友谊中心河等)

合同履行期限:

60 个日历天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手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2024年04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五、开启

时间:2024-04-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 20240419日下午 1600 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54862454@qq.com(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 称+项目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6、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8、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9、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0、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龙虬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修军

联系电话:15052590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蝶园派出所对面三楼

联 系 人:华工

联系电话:13852502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话:13852502528

附件: 磋商确认函.docx
附件: 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文件.doc
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084-YZKD-C2024-0011

二、项目名称: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润邮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321084140981357X 高邮市尚程国际家居广场D4-2-1 92.67(均分制) 18381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需求:坡面整治出新、建筑物出新及维修、河道两岸绿化等项目施工,主要包括强林中心河、张轩郭庄河、中心河(龙腾村)、兴北中心河、东角中心河、友谊中心河等)

施工工期:60 个日历天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项目经理:戴磊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22230175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一工、冯玉凯、周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计价格(2002)1980]文件(工程类)的收费标准计取158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24412日公布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2、预算金额:199.5035 万元

2、开标日期:2024426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

址:高邮市龙虬镇龙虬路66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5252512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金牛湾东侧7#商铺楼三楼

联系人:华工

联系电话:13852502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扬州市科达(高邮)

电话:1385250252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 评分汇总表-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pdf
附件: 企业声明函-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pdf
磋商确认函.docx 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文件.doc 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文件.doc 评分汇总表-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pdf 企业声明函-龙虬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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