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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洲街道右岸大道南段(江安路至八坦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

所属地区:湖北 发布日期:2024-04-28

白石洲街道右岸大道南段(江安路至八坦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

)

(招标编号:HBMD-DLSG-2024018)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0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监察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驰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一号楼615室

联系人:李雪

电话:027-82607517-0

电子邮件:21041818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白石洲街道右岸大道南段(江安路至八坦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

(施工总承包)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HBMD-DLSG-2024018)

各相关投标人:

白石洲街道右岸大道南段(江安路至八坦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评标工作已

经结束,依据《中标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

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分标

包号

分标

投标总价

投标

评标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资格能力

编号

名称

(万元)

工期

情况

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

根据需

满足招标

综合排序

1

2820.711731

公司

方要求

文件要求

第一名

施工总

武汉市楚风建设工程有

根据需

满足招标

综合排序

1

包1

2

2837.697834

承包

限责任公司

方要求

文件要求

第二名

武汉华煜楚能电力工程

根据需

满足招标

综合排序

3

2830.156369

有限公司

方要求

文件要求

第三名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

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

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

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7-82607517-0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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