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
(略)新建年产720吨汽车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略)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4年04月28日-2024年05月28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专家意见.pdf412.1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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