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省恒实集团食堂原材料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省恒实集团食堂原材料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略):/)
项目所(略):江苏省(略)一、招标条件
本省恒实集团食堂原材料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省恒实集团食堂原材料供应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须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单位:(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递交截止时间:(略):30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30开标地点:(略)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略)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页截图)。
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
联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
联人:王梦笑
电话:(略)*8042
电子邮件:(略)@qq.com招标人:(略)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