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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贵溪第七加能站新建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江西 - 鹰潭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贵溪第七加能站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略)以《关于鹰潭贵溪第七加能站新建项目建站资金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4〕118号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略)(略)贵溪第七加能站新建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略)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31.63万元。
2.4标段招标范围:建筑、装饰、水电安装、室外工程、市政部分、罐区部分等。
2.5计划工期:90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6)2021年以来有加油站工程施工业绩,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且累积合同金额≥100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略)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略).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略)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投标人承诺:
1)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承诺。按照中国石化总部要求审查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略)
2)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承诺。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略)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4)(略)管理承诺。根据《(略)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5)项目部三名主要管理人员全过程参与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证照手续办理、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6)外省中标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进行任何转包或分包。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略)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略)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略)
3.4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需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略)站查验截图,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略)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略).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略)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略)
4.(略)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略)
4.3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需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略)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5.1编制方式:(略)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08时00分。
5.4递交方式:(略)
6.开标6.1开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08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6.3开标场所:江西省(略)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350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257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9.发布公告的(略)(https://(略)#/)(略)(略))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略)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略)
(略)
联系人:(略)
徐工(略)
电子邮箱:(略)
(略)@qq.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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