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公告第9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在
(略)大龙顺恒通风设备厂年产风管14万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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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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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略)之三十一,租用厂房进行从事风管制造,年产风管14万米。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1栋单层厂房,层高7.5米。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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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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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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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32****9562,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
(略):17
附件1:大龙顺恒验收报告(公示稿).pdf3.7MB,下载次数0
附件2:顺恒验收意见(公示).pdf1.1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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