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洗涤服务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略)(略)洗涤服务项目修改如下:一、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环保证书(5分)“
(略)颁发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得5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现修改为环保证书(5分)“供应商所用洗涤原料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CMA或CNAS认证认可的)出具的检测报告,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无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未经有权机构认证、认可的不得分”。
二、询比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4月29日
附件:答疑澄清.docx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