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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操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略)网((略).gov.cn)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TL2024-L1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6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体育学院操场改造工程,具体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通知书下达之日起4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网免费下载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略):TL2024-L11
1.2(略):采购计划-[2024]-01161号
1.3项目名称:(略)
1.4竞争性磋商范围:体育学院操场改造工程,具体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5建设地点:(略)
1.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略)元(含暂列金(略));
1.7计划工期:开工通知书下达之日起45天;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外埠单位:(略)
2.6未(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与招标人:(略)
2.9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当投标单位:(略)
三、获取:(略)
3.1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略)网((略).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略)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略)网((略).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略)办理CA认证。(略)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2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6点00分。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0日10时00分,地点:(略)
五、开启
5.1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0时00分。
5.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网》、《(略)》上发布公告。
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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