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现将《
(略)(19+200-24+207段)防洪工程》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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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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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验收组签到表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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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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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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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验收意见.pdf225.8K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19+200-24+207段)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4.28(1).pdf5.8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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