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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和平路、南大道宣传栏更新设计制作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Z(略)(招标代理:(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同预算。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6、采购需求:(略)、南大道宣传栏更新设计制作采购;
7、交付(实施)地点:(略)
8、交付(实施)时间/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表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表格式);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单位:(略)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获取:(略)
4、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略)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略)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略)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略)
注:磋商时携带资料: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略)
五、其他事项
1、发布公告的媒介:(略)站(https://(略).cn/)。
2、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指的“竞争性磋商”是指根据同济大学相关规定实施的“快速磋商”采购方式:(略)
3、同济大学为部属高校,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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