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项目名称:
(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附件1:众鑫达验收意见(OK)2024-4-
(略),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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