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N
(略)0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00:00,更正为:
(略):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略):00:00,更正为:
(略):00:00。
致各潜在供应商:
1.现对“
(略)环卫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及补充说明,更正修改如下:
2.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的相关内容。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设备配置”相关内容修改为:“为保障本项目的后期正常开展并提高服务质量,在满足基础设施设备配置的前提下,投标人需新增以下设施设备:1、≥18吨洗扫车。1台的得2分,不少于2台的得4分;2、≥18吨垃圾转运车。不少于1台的得3分;3、≥1吨路面养护车。1台的得1分,不少于2台的得2分;4、≥3吨压缩式垃圾车。不少于1台的得1分;5、≥8吨洗扫车。不少于1台的得1分;6、≥18吨清洗车(洒水车)。不少于1台的得3分;7、≥7吨护栏清洗车。不少于1台的得2分;8、≥25吨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不少于1台的得3分;9、快速保洁电动三轮车。每配置1台得0.5分,此项最多得4分。注:1.以上车辆吨位均为车辆的总质量。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
(略)
4.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5月16日10时00分00秒。
5.其余内容不变。
6.供应商应及时自行下载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更正材料及附件等资料,供应商应在投标期间随时查询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供应商未自行下载本项目相关资料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日期:2024年4月30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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