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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鲜肉供应项目采购意向公示采购意向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略)采购项目名称:(略)
1食堂鲜肉供应采购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生猪肉、生牛肉、生羊肉等鲜畜肉,鲜猪蹄、鲜猪肝、猪肚、牛大骨、牛尾、羊排等生鲜附属产品。合同期1年。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包含但不仅限于生猪肉、生牛肉、生羊肉等鲜畜肉,鲜猪蹄、鲜猪肝、猪肚、牛大骨、牛尾、羊排等生鲜附属产品。
需满足的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生猪肉、生牛肉、生羊肉等鲜畜肉,鲜猪蹄、鲜猪肝、猪肚、牛大骨、牛尾、羊排等生鲜附属产品。
1.供应品类包含但不仅限于生猪肉、生牛肉、生羊肉等鲜畜肉,鲜猪蹄、鲜猪肝、猪肚、牛大骨、牛尾、羊排等生鲜附属产品。2.质量标准2.1产品货源渠道正规,无残次品,质量合格。所提供的鲜肉类产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和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规定,保证安全、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感官性状。鲜肉类货源安全可追溯,屠宰机构资质齐全,具有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供应肉品为新鲜白条,屠宰3天以内冷鲜排酸肉,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且必须有检疫章,印章清楚、肉质紧密有弹性、无注水、无注胶、无黄染、非母猪肉、无长毛、无病症。2.2证件要求。每批产品出厂时,由生产商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鲜肉类需附肉类检疫合格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3供应商所供鲜肉按照采购单位:(略)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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