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
(略)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
(略)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稿)
作者(189****0909,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
(略):54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南三镇美丽宜居圩镇整治项目(
(略)管建设)(公示稿).pdf17.2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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