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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钢构部-湖南木业项目热电厂除尘器支架制作安装施工工程招标书

所属地区:湖南 发布日期:2024-05-04

采购标题:5.1钢构部-湖南木业项目热电厂除尘器支架制作安装施工工程招标书【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
浙江嘉虞建设有限公司109350

询比价

询价单号:RA24042801115
采购方式:公开
公示/报价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4-05-01 09:00:00
报价截至时间:2024-05-01 16:00:00
物料代码航线名称/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指数名称品牌采购数量计量单位要求交货期/计划交货期
0711002861除尘器支架制作安装施工工程型号:无,规格:无,图号:无13.52024-05-28T00:00:00.000+08:00

一、交货地址:湖南永州市新田县前进路142号

二、保证金额度:5000.0元

三、商务条款: 1.结算方式:现汇付款,材料进场人员开始施工,付总工程款的30% ,施工至一半甲方确认后付总工程款的30%,审计结算审计完成后乙方开具9%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到账后付验收总额30%;余10%质保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如超出合同约定工程量或金额,必须经双方共同确认,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合同,方可施工,否则发包方不予认可结算。按实际工程量据实审计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审计部门与乙方共同审定,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对项目进行割算审核并出具报告。 审减率<5%时,审计费=审定割算值× 2.5‰ 审减率≥5%时,审计费=(原报审割算值-审定割算值-审定割算值×5%)×5% 2、对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报告。 审减率<5%时,审计费=审定结算值× 2.5‰ 审减率≥5%时,审计费=(原报审结算值-审定结算值-审定结算值×5%)×5% 注: 审减率≥5%时按正常公式计算审计费,当审计费<审定结算值× 2.5‰时,按审定结算值× 2.5‰计取,结算审计费收取需扣除割算审计费已收取部分。 2.详见附件;
四、技术条款: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None

六、拟定供应商:None

七、公示期限: None 至 None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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