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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南路229号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5-05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229号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略)229号改造项目,项目业主、(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略)

二、联系方式:(略)
1、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2、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3、招标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4、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略)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向招标人:(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概况:(略)229号改造项目建筑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略)。项目共6层,负一层层高约2.1米,首层层高约2.9米,首层夹层层高约2.2米,2~5层层高3.2~4.2米不等,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886.01平方米,(略)梯一跑,无电梯及电梯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略)229号改造项目改造涉及的拆除工程、砌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电梯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智能设备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服务期限(工期):120日历天。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40,751.90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投标登记、获取:(略)
3、投标登记及获取:(略)
4、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由收款单位:(略)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
2、开标开始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略)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略))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略)),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略)(略)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略)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略)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略)(网址:(略))、
(略)网站(网址:https://gdyngl.com/)、
(略)(https://(略))、
④广州日报新花城APP。
(略)(网址:(略).cn)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略)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略)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5月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略)就参加(项目名称:(略)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略)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略)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略)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略)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略)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略)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略)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略)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略))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略)
八、(略)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略)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略)
十、(略)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略)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招标公告-(略)229号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docx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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