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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和部分路段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泰安(略)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略)段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略)编号:GX-GC-(略)-01-01;
2.3建设地点:(略)
2.4建设规模:该项目计划建设日提升能力1万吨污水提升泵站一座,配套压力管线5公里,改造雨水管线3公里,污水管线2公里;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略)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单位:(略)
2.6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项目设计(各类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手续等),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招标控制价:11132.4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项目经理:(略)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略)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略)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4.2下载地点:(略)
(略)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略)网“(略)”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综合受理服务电话:(略))。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略)(略)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略)(略)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略)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略)互认,(略)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略)办理注意事项),(略)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略)(略)-精细化服务。(略)(略)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略)(略)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略)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略)
5.3(略)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略)(略)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略)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略)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2、线上投诉。(略)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略)管委建设管理部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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