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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度危险性报废物资(蓄电池)处置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发布日期:2024-05-06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度危险性报废物资(蓄电池)处置

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1.谈判条件

本(批)谈判项目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委托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回收商(以下简称“参与回收商”)就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度危险性报废物资(蓄电池)处置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回收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本次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通过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蓄电池)2024年度资质审查的合格回收商。

2.竞争性谈判范围

谈判项目编号为:LNDL2024-WF-01,分标编号及分标名称见下表,回收清单单独成册(详见附件1:回收清单)。

分标序号

分标名称

分标编号

包号

备注

1

废旧蓄电池组

LNDL2024-WF-01-XDC

1

 

2

 

3

 

4

 

5

 

6

 

7

 

8

 

9

 

限包要求:同一应答人在同一种招标货物(一个分标编号)中,实行成交包数数量限额控制,本项目原则上每个分标中每个应答人成交上限为3包。

3.参与回收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通过202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蓄电池)回收商资质审查的合格回收商。

本次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次谈判项目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5月9日(包括周六、周日),期间请各潜在回收商将附件2: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lnzbwzkc@163.com(邮箱为辽宁招标物资库存首字母),报名审核通过后,将谈判文件发给回收商。报名咨询电话:024-23138354。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8]92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不再收取发售招标文件费用。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本次竞争性谈判接受纸质应答文件

5.1.1纸质应答文件:首轮报价函、法定授权人委托书

5.2递交时间及地点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5168:00-8:50。地点:沈阳南阳华人国际酒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76号)指定会议室(见酒店指示牌)。

应答文件递交说明:应答人凭以下文件递交应答文件,且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① 本人身份件原件

② 身份证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5.3各回收商应于2024516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到沈阳南阳华人国际酒店(见酒店指示牌)参加谈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76号。谈判当天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参与谈判。

本次谈判需要与需求方进行至少一轮的谈判,谈判之后重新进行报价,请各位参加谈判的回收商代表务必携带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回收商须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新轮次报价文件(新轮次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逾期递交的新轮次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方式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在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共信息上发布公告,公告将明确对参与回收商的资格要求、发布谈判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文件递交等事宜。

7.联系方式

7.1谈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代理机构: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和平区文化路63号

邮编:110004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4-23138354

7.2账户信息

收取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开户名称: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010078801300000364

行号:310221000016

收款人名称: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开具成交服务费发票需各成交人提供以下信息:

(1) 提供本单位的单位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座机)、地址、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八项信息。(以上八项信息缺一不可)

(2) 以上信息需以两种格式提供:

① 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

② 将以上信息一并写入word中,写入的信息可被复制粘贴。

以上八项信息如已经提供,则可不必再重复提供,如八项信息未提供完整,需按要求重新提供。

(3) 如有公司名称变更的也请一并提供工商局开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以上信息请勿打包压缩发送。

各成交人请将以上资料务必在收到成交通知的2日内提供至ldwzcw@foxmail.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必须为“xx公司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单位名写全称)。未及时提供信息及信息不全的,将无法开具发票。

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进行抵扣,为避免逾期不能抵扣,请各成交人及时领取发票并在领取当月完成抵扣。如未及时领取或者跨年领取,不予重开。

成交服务费发票领取:

各成交回收商的成交服务费发票将以顺丰到付的形式进行邮寄,请各成交回收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将邮寄信息(单位名称、地址、收件人姓名、电话,座机)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2681311994@qq.com。联系电话:024-23138441。

 

8.其他事项

8.1合规声明:谈判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2如谈判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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