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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日期、环保设施调试运行起止日期的公示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云南 - 大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关于发布“(略)电杆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日期、环保设施调试运行起止日期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略)编制了《(略)为:(略)MA6P78270U001X。第一条生产线于2021年12月自行开展《(略)电杆厂建设项目》一期已建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意见。
2023年(略)为:(略)MA6P78270U001X。
二期项目(即第2条生产线)建设完成后,(略)(略)电杆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委托中佰科技(云南)(略)于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对该项目锅炉排气筒固定源废气、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以及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
二期项目建成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项目水泥储罐、原料仓库储存能力变更,项目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发生变更,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以上,造成重大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略)
项目运营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暂存于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原料仓库、(略)洒水降尘;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略)生活污水排入(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略)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其他生活污水则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池出水全部用于(略)菜地浇灌,不外排,(略)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气、原料装卸粉尘、水泥罐呼吸粉尘、投料搅拌粉尘、工程机械、运输车辆尾气以及厨房油烟。锅炉废气经过水箱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运营期水泥罐呼吸粉尘通过水泥罐配套的呼吸孔滤芯除尘设施除尘;运营期通过降低投料高度,设置于半封闭厂房内、场地洒水喷淋等措施减轻投料过程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原料仓库建设为彩钢瓦顶棚,四面封闭,车辆进出口设置篷布和卷帘,可以伸缩控制的方式:(略)
(略)铺垫、修砌;锅炉灰渣收集后用(略)绿化与周围农田施肥;离心甩出泥浆收集固化后外售处置;不合格产品人工敲碎后用于周边农户房屋修建打地桩;混凝土试压模块,(略)铺垫、修砌,周边农户房屋修建回填;废钢筋收集后作废品外售处置;脱模剂包装桶堆存于废品仓库,收集后作废品外售处置;(略)进行合理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运营期不(略)范围内维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开往附近修理厂维修,维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处置责任由修理厂承担。运营(略)无废矿物油产生,不(略)设置危废暂存间。
本项目为重大变更重新报批项目,环评阶段,各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项目重新报批取得环评批复后,我公司按要求继续开展项目后续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为此,特拟定于2024年5月6日开始环保设施调试工作,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略)
项目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竣工日期:2023年9月3日
调试运行起止日期:2024年5月6日~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日期:2024年5月6日
(略)电杆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验收试运营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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