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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4月30日做出的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关于2024年4月30日做出的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以下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214131
(略)
项目名称:(略)
(略)
发文时间
批文
1
(略)新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4〕112号
2024年4月30日
(略)新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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