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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设计(重发公告第1次)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略)”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标段(略)(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略)”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规模:本项目(略)(略)(略)、南至洪泽湖大道、(略)(略)(略)域,(略)(略)(略)、洪泽湖大道、浔河、348省道的(略)域,总面积约3.61km2。涉及所有排水户(其中包括“小散乱”)。
(略)最高限价:人民币890万元;
(略)服务期限: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全部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线的测绘、排查、检测(CCTV、QV)、评估、清淤(按业主要求批量出成果),完成初步设计及评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含预算)、专项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略)质量要求:合格,需满足《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列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苏建城〔2021〕45号的相关要求,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体质增效(略)的验收标准等;
2.2招标范围:(略)(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略)”建设项目设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略)政行业甲级资(略)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②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项目负责人驻场必须达到每月不少于21天),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略)
3.5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略)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略)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略).cn)和“信用江苏”((略).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略)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4.3投标工具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6.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略)”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略)
5.(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内容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5分
服务方案:35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设计项目组成员:12分
企业综合实力:4分
投标报价(4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且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略)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本招标文件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服务方案
(35分)
一、按照(略)(略)(略)疏通、清淤、检测、测绘方案进行深化(5分):
投标人按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略)排查评估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对本(略)及附属设施排查方案;排水管道、检查井调查检测与评估方案;雨污混接、排水管道疏通、窨井清掏,清淤、管道修复调查与评估方案(包括作业班组、人员的配备、拟投入设备、实施方案、(略)线深化方案)。从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数据真实可靠性、可追溯性情况进行评分。
二、(略)修复、改造(10分)
结合本项目招标内容,对需改造与新(略)(略)、雨洪出口提出针对性的设计方案体现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实用性进行评分;
三、新建设计方案(12分):
结合本项目招标内容,新建设计方案体现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实用性进行评分;
四、项目进度、安全、质量、环保、投资控制措施(5分):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环保文明的措施,从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
四、项目响应能力分析(3分):
(略)(略)存在的问题剖析程度进行综合评分:对(略)(略)(略)排查、阳台和单位:(略)
注:
(1)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500页(含5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2)技术标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服务方案部分评审,若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案所有评分点要求的,其分项评分不得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服务方案部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类似工程业绩(4分)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略)业绩的((略)测绘、清淤、检测三项及设计内容),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或中标通知书(不接受分包业绩),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略)
(2)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合同金额”、“合同时间”、“(略)测绘、清淤、检测三项及设计内容”等要求内容,如不能反映,应由该业绩的招标人:(略)
(3)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略)业绩的(合同中能提醒项目负责人名称:(略)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
项目组成员(12分)
一、项目负责人(4分)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正高职称的,得2分;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二、除项目负责人其他项目组成员(8分)
(一)配备设计驻场人员2名。(满分4分)
设计驻场人员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或给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师执业证书的,有1人得2分,最高4分。
(二)配备测绘专业人员,3名以上为一组,配备一组得1分,每增加一组加1分,其中每组至少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人员具备为准)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满分4分)
备注:
1.本次配备的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略)
2.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略)
3.提供项目组组成人员的相关证书以及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为准;高级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或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者单位:(略)
综合实力(4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必须由牵头单位:(略)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污(废)水处理方面或排水方面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行政部门或协会设计类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1分;获得过省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本项最高为1分。
注:①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项目的设计合同原件,链接诚信库,如联合体投标,必须由牵头单位:(略)
②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奖证书必须能反映投标单位:(略)
③国家级设计类奖项是指国家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加盖政府部门公章),省级设计类奖项是指各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加盖政府部门公章)。
④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所获奖项不重复计分,已作为投标人获奖评分的不得参与其它奖项评分。
8.发布公告(略)(略)(略)上发布。
9.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10.项目代建主体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11.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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