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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民政局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实施方案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略))文件要求,为做(略)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报名人员的考核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顺利进行,现结(略)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募名额
2024年市里下(略)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4名,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名额安排:濉溪镇水(略)、复(略)、新(略)、河(略)各1名。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略)11个县(市、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略)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9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略)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略)
(二)报名方式:(略)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略)
2.邮寄报名。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5月20日,并请报名人员于5月20日前本人及(略)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略)治理股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三)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略)民政局、(略)(略)站或“福建民政”(略)站下载并填写《(略)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四)证件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略)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低保边缘、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等为准;(8)特殊类型毕业生需提供退役证、残疾证、少数民族身份证明等。以上第(5)、第(6)、第(7)、第(8)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毕业证书;(4)《(略)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报名登记表》;(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低保边缘、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等为准;(8)特殊类型毕业生需提供退役证、残疾证、少数民族身份证明等。以上第(5)、第(6)、第(7)、第(8)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报名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请对照《(略)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2)的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家庭是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的报名人员,需(略)级以上民政部门的低保、低边证明;报名成员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需出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成员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残疾毕业生或少数民族毕业生或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需出具《退伍证》或《残疾证》或少数民族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二女结扎户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工作情况由校院出具关于社会工作情况证明(聘书或证明);高校期间获得奖学金及获奖情况需出具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若邮寄报名家庭户口本及身份证仅需提供复印件)。
(五)报名要求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填报具体服(略),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
(一)考核原则
高校毕业生服(略)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考核机构
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略)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高校毕业生服(略)的招募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略)
采取量化考核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略)
(四)资格审查
5月21日-5月22日,(略)民政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量化考核
5月23日-5月24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对照《(略)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2)所列项目进行评分。
(六)面试考核
1.面试组织。本次面试工(略)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量化考核成绩,按照招募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如果招募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规定的比例,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略)
(七)确定体检对象
招募对象不分志愿服(略),统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取前4名对象(略)统一体检人选名单。当出现报考者考核分数相同时,依次以家庭困难、生源地、政治面貌、特殊类型毕业生、学历、专业、社会工作情况、获得奖学金及获奖情况等考评项目中得分高的优先录取。
五、组织体检
(一)体检:6月7日-6月14日,(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略)民政局负责通知。
(二)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六、确定人选
6月15日-6月25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在(略)(略)站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七、签订协议
6月26日-6月27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八、派遣报到
6月28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略)高校毕业生到服(略)(略)民政局报到。县民政局、相关乡(镇)(略)居民委员会做好服(略)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待遇保障、服务管理等参(略)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的文件执行。
附件:1.(略)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报名登记表
2.《(略)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略)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
(略)民政局(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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