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略)(略)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
(略)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交货地点:
(略)
2.3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规模为配置6×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中温中压锅炉,配备3×30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飞灰稳定化处理、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略)生产经营需要,
(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完毕后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进行服务。
2.4采购内容和范围:
(略)(略)设备,包括供货、包装、安装、调试、运输、装卸、售后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服务期: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在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相关工作。
2.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12个月内出现因中标人设备、软件等原因造成的地磅无人值守不能有效、稳定投入使用,
(略)能正常使用。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垃圾焚烧发电厂地磅(电子汽车衡)系统成套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关键信息页)。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略)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
(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略)单位:
(略)
4.采购文件的获取:
(略)
4.1获取:
(略)
从2024年5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
(略)
采用电子邮箱:
(略)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线下递交递交地址: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略)(略)https://
(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箱:
(略)
投诉受理单位:
(略)
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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