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决定等要求,
(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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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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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3.7M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验收报告(公示稿).pdf32.2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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