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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北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海口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所属地区:海南 发布日期:2024-05-08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5/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生态环境局拟对岭北水(略)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岭北水(略)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570100
传真: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环评单位:(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为1.24km,加固改造岭北干渠总长8.775km,沿渠道配套建筑物155宗,(略)涵59宗,人行桥20宗,分水口30宗,水闸9宗,检修井7宗,步级30宗。沿线布设一体化闸门5宗,(略)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岭北水(略)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将会对(略)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避免、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管理要求,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建设不(略)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项目的建设可做到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略)的相关规划。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二、水利-2.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及“二、水利-5.(略)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略))是相符的。
选址合理性:本项目属(略)),本项目性质(略)县总体规划和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允许建设项目。项目为原址上改造(略)渠道工程,无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属于划定不实,待完成实地举证调整补划后,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清洁生产水平:无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无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通过设置工地围挡、采取洒水抑尘、沉砂池处理施工废水、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及合理进行施工组织等措施,能够有效地降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技术上是可行的。环保措施实施起来成本低、方便快捷,因此经济上具有合理性;上述措施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工艺和案例,运行稳定且长期有效,只要建设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上述的保护措施完全能够有效缓解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只要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且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产生的影响也结束。
环境质量与环境(略):大气环境:(略)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略)域属于(略),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环境风险控制:无
公众参与意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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