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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山路桥(西涧路与京沪铁路交叉工程)、八里地块周边配套道路稻香路(八中南侧规划支路-永丰路)、凤翔东路(紫薇路-清琅别院二期出入口)照明工程—路灯灯杆、灯具、电缆、箱变、PE管等采购项目四标段中标候...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5-08

将军山路桥(西涧路与京沪铁路交叉工程)、八里地块周边配套道路稻香路(八中南侧规划支路-永丰路)、凤翔东路(紫薇路-清琅别院二期出入口)照明工程—路灯灯杆、灯具、电缆、箱变、PE管等采购项目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包含短信、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起不高于2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供货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包含短信、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起不高于2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供货
项目名称将军山路桥(西涧路与京沪铁路交叉工程)、八里地块周边配套道路稻香路(八中南侧规划支路-永丰路)、凤翔东路(紫薇路-清琅别院二期出入口)照明工程—路灯灯杆、灯具、电缆、箱变、PE管等采购项目四标段
项目编号czsjgc202404-005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
联系人及电话顾莉0550-25998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田甜0550-35195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8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安徽省华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投标价(元) 57636.00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方式)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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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江苏欧力普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具有相应能力的经销商
投标价(元) 55800.00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方式)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
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代理费:989元(含专家评审费:500元)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605,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0550-351951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
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
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

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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