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4月29日-5月7日 对 七 个环评报告表(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8日-2023年5月14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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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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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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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长环评(浏阳)〔2024〕66号
(略)兽药GMP生产线及宠物营养补充剂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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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环评(浏阳)〔2024〕67号
(略)年产600万支瓶医用鼻腔清洗液项目.pdf
(略)
长环评(浏阳)〔2024〕68号
(略)扩建项目.pdf
(略)
长环评(浏阳)〔2024〕69号
(略)锅炉改造项目.pdf
(略)
长环评(浏阳)〔2024〕70号
70长沙荣磊金属表面处理厂建设项目.pdf
(略)
长环评(浏阳)〔2024〕
(略)年产2000吨研磨液、2000吨切削液建设项目.pdf
长环评(浏阳)〔2024〕72号
(略)年产30万套内饰件、30万套外饰件、30万套发动机饰件制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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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略)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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