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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富阳区实景三维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4-05-08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5/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略)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JJS(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略),22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略)
中小企业政策:不预留
数量:1预算金额(元):(略)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为贯彻落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部署等相关要求开展实景三维建设工作,主要包(略)级地理场景更新、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生产、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略)级实景三维模型构建等工作。备注: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标项二标项名称:(略)
中小企业政策:不预留
数量:1预算金额(元):(略)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为贯彻落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部署等相关要求开展实景三维建设工作,主要包(略)级地理场景更新、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生产、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略)级实景三维模型构建等工作。备注: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标项三标项名称:(略)
中小企业政策:不预留
数量:1预算金额(元):225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对(略)实景三维成果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备注: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要求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并提交以下数据成果,成果需通过省级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并且质量检查分数须达到85分以上。实际项目周期以通过自然资源部(略)的考核为准。;标项3,自签订合同起直至项目(略)级、省级验收。项目实施为2024年至2025年12月,省级验收通过后,过程质量检查的服务质量保证期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略)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测绘资质范围均需包含上述三项。【标项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均需满足上述资质。
三、获取:(略)
时间:/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30
开标地点:(略)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略).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xexaRPjHS83t0Ea8tumCVw%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略),https://(略).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xexaRPjHS83t0Ea8tumCVw%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略),https://(略).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xexaRPjHS83t0Ea8tumCVw%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9/(略)3

(略)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略)
CA问题联系电话:(略)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2024年度实景三维建设招标文件发布稿(1).doc
44.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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