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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鲁0191破2号济南济高融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一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发布日期:2024-05-09
所属地区:山东 - 济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5/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重整一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融建破管字第281号
2024年1月19日,(略)的申请作出(2024)鲁0191破申1号《裁定书》,(略)(以下简称“(略)”)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鲁0191破2-1号《决定书》,(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略)债务,盘活土地、在建工程等资源,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具有实力的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预招募的项目情况、条件、流程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原则
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二、债务人基本概况
(一)企业简介
(略)于2019年5月2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略)F4-2-201-2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3PUWXU1R,登记机关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略)(略)场监管局,法定代表人为朱建军。(略)有2名法人股东,(略)持股比例为51.00%,(略)持股比例为49.00%。公司主要人员有:董事长为贾为、总经理:(略)
(二)开发项目情况
1.土地
有土地使用权证5个,面积共计408,401.00㎡(612.6亩),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208,429.00㎡,住宅用地面积为199,972.00㎡。
(略)
地块
是否有国有土地权证
面积(㎡)
用途
权利性质
终止日期
1
A1地块

110786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
出让
2089/9/17
2
A2地块

56481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
出让
2089/9/17
3
A3地块

32705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
出让
2089/9/17
4
B1地块

172291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用地)
出让
2059/9/17
5
B2地块

36138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用地)
出让
2059/7/16
土地详情如下:
2.在建工程
(略)项目共规划A1、A2、A3、B1、B2五(略)建设,其中:
(1)A1地块:建设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110786.00㎡,分三期建设,具体如下:
①A1一期:已建设完成并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交付,仍有部分未售房产、车位及储藏室。
②A1二期: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
③A1三期:尚未施工建设。
(2)A2地块:建设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56481.00㎡,分二期进行建设,具体如下:
①A2一期:(略)处,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②A2二期:尚未施工建设。
(3)A3地块:建设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32705.00㎡,已建设完成并完成交付。仍有部分未售房产、车位及储藏室。
(4)B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172291.00㎡,目前有零星工程。
(5)B2地块:建设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36138.00㎡,尚未施工建设。
3.其他资产
根据财务资料以及实物盘点,(略)另有空调外挂机、电热器、沙发以及其他物品若干。对长期闲置的设备,后续审计机构根据会计规则计提折旧。
4.项目现状图片
(略,具体详见附件)
具体地块四至以实际测绘为准。
(二)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日债权申报期内,申报登记债权总额60.4亿元。目前,债权审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债权总额尚未最终认定完毕,最终债权总额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略)提供,(略)资产、负债情况,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调整。管理人别提示,意向投资人在了解债务人负债规模并测算投资金额时,应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即存在最终确定的负债规模出现变化。重整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等详细情况的,应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四)项目优势及投资价值
(略)(略)交叉口,紧靠围子山,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作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略)打造的商业配套综合体,集休闲、娱乐、购物、餐饮、居住、旅游观光和大型停车场于一体,是具有高品位、多元化时尚大型综合项目。
(地理位置图片详见附件)
三、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须知与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略)的项目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重整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应以各重整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管理人不对本公告中的基础事实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3.(略)的情况简介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4.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略)
5.如后续管理人发布正式招募公告,本次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无须再次重复报名,但其他事项应按照正式招募公告执行。
6.预招募期间意向投资人是否能够顺利成为投资人尚存在不确定性。
7.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8.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重整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报名条件
1.重整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企业法人;
3.具有房地产开发、销售和商业运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和资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4.无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并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5.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各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条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6.(略)执行重整计划的资金实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的生产经营。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7:00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三份):
(1)参与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的意向书(附件一);
(2)重整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系内;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重整意向投资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附件二);
(3)保密承诺函(附件三);
(4)重整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重整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资信实力、财务状况以及拟投资资金来源等其他情况介绍(附件四);
(5)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6)重整意向投资人认为其他可证明自身投资同类型项目的能力、经验、优势的相关材料;
(7)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的公章(个人投资则由其本人签字),重整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视为未报名。
3.邮寄地址:(略)
(1)邮寄地址:(略)
(2)联系方式:(略)
(二)初步审查
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立即进行初步审查。收到管理人审查合格通知书的,即为通过初步审查。
(三)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略)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予以配合。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期限为缴纳保密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
1.保密保证金缴纳
(1)重整意向投资人拟开展尽调工作的,应于尽调前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按期足额缴纳保密保证金的方可进行尽职调查等后续流程。
户名:(略)管理人
(略)(略)(略)
开户行:(略)济南孙村支行
(2)重整意向投资人书面表示放弃投资、未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管理人将在公布评选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略)退还保密保证金。意向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保密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款。
(四)提交意向重整投资草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意向重整计划草案,草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近三年(略)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书。
3.意向重整投资草案。重整投资方案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具有以下内容:
意向重整投资草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总金额、投资方式:(略)
4.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5.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日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6.递交意向重整投资草案前十天内的企业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需A4纸胶装加盖公章,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扫描件(壹份,存入U盘),于2024年6月5日17:00前递交管理人。
五、优先谈判权
管理人将根据预招募到的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综合考虑企业实力、重整投资草案可行性、项目资产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保护等因素,优先和预招募程序中报名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协商、洽谈。
六、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有关项目情况的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于招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在公告发布后有权随时修改、变更和撤回本公告。
(略)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略)一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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