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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2024年吴兴区道场乡红里山村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2024年吴兴区道场乡红里山村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红里山村杭宁高速两侧土地整治项目)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4-05-09
所属地区:浙江 - 湖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本招标项目2024年(略)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2024年(略)红里山村高标准农田((略))改造提升建设(红里山村杭宁高速两侧土地整治项目),本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总规模2061亩,其中高标准农田面积1581亩,粮食(略)面积448亩,永农面积32亩。
本次招标内容为:水利工程(渠道、泵站)、(略)工程。其中水利工程中工新建、修缮渠道总长19664m,其中灌溉渠道12229m,排涝渠道7435m,新、拆建泵站3座;道路工程中共新、(略)总长4449.2m。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施工预算:约1300万元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号)要求提供“浙江省(略)(略)”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其他条件详见附表。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3.3本项目拒(略)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略)(略)(略).cn/)((略)名称:(略)
文件。
4.2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略);CA锁办理:(略).cn/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略)a&Cat
egoryNum=010007。
4.(略)公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0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略)(略)—交易主体登录—(略)
—上传投标文件模块((略)名称:(略)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略)
(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软件技术支持
(略)(略)技术服务电话:(略)(略)(略)
服务热线:(略)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远程不见面开标:(略)上,招标人:(略)
操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略)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略)(https://(略).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含土地平整及机埠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略)(https://(略).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略)
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本项目三类人员证书应为电子证书(省外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及水利部颁发的证书可以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自2024年2月1日起)。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略)“黑名单”。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有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
(略)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略)页打印件为准,(略)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有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
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略)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招标公告.pdf
(略)-(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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