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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河医院空气净化系统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4-05-09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略)委托,(略)将以公开招标方式:(略)
一、项目名称:(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BH-TJHH(略)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略)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1
(略)检测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9万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3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略)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4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3.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为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提供有效期内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及能力附表、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及能力附表。
五、获取:(略)
1、获取:(略)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略)
3.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包,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八、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邮政编码:300040
邮箱:(略)
联系人:(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河东支行
(略)(略)(略)
九、采购人:(略)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人:(略)
(三)采购人:(略)
(四)采购人:(略)
十、质疑方式:(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略)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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